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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袭警,十堰法院判了!

平安张湾 202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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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配合民警执法

还两次脚踹民警

昨天下午

张湾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被告刘某涉嫌犯袭警罪一案

并当庭宣判



经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2021年5月2日21时许
被告人刘某因前期骑电动车
路过某小区工地门口时摔伤
刘某认为工地应当承担责任
遂到该工地讨要说法
并阻拦工地车辆进出


工地管理人员报警后
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
车城西路派出所值班民警
在出警过程中
劝说刘某站在路边安全位置
并拉刘某胳膊
准备将其带至路边安全地带

刘某用脚踹民警腿部

民警将其带上警车

并传唤至车城西路派出所
在派出所门口,刘某拒不下车
民警将刘某强制带离警车
刘某下车后又用脚踹民警左腿部


张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刘某暴力袭击
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


鉴于被告人刘某自愿认罪认罚

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遂依照《刑法》有关规定
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再次提醒:

配合人民警察执法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切勿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

令自己追悔莫及


—END—


审核丨陈波

编辑丨李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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